根据美加tax treaty,曾是加拿大居民的现美国居民,卖掉加拿大曾经是principal residence的房产,其cost value在irs这边应不低于成为加拿大非居民当日的fair market value。这是一定的。你成为非税务居民的那天,加拿大会视同你把所有的财产卖出,你的主居所视同按照fair market value卖出,如果过两年你在非税务居民的状态卖出,这两年的增值要按非税务居民收税(可能是25%,具体数字请从官方文件核实)。所以你最好对房产在成为非税务居民的那段时间做好评估。
另外,如果你在成为美国税务居民后想卖加拿大房产的话,美国收税是按照你买入价,而不是成为美国税务居民那天的房产价值,收资产所得税的(我个人觉得这个超级不合理)。